日前,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(以下簡稱“FDA”)通過《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》實施細則,正式出臺3項新規,分別為“農產品安全生產法”“外國供應商驗證程序法”和“第三方認證法”。這些法規都演變于美國在2011年確立的食品安全現代法案(FSMA),在強制本土農場生產必須達到安全標準的同時,也要求確保進口農產品符合美國國內標準。據悉,美國FDA給予了一定的過渡期,多數進口商被要求到2017年5月需遵守新規(18個月之后),在過渡期之后,不合規的輸美食品生產企業將無法繼續出口。
按照這些法規,進口商必須知悉供應食品的農場或者食品加工者,是否采取了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隱患。同時,進口商必須接受第三方獨立認證機構的監督,以確認其是否遵循了新法規所規定的義務。這些新規大大提高了食品衛生標準,相關的檢驗和報批程序也變得更加復雜,這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各國食品及農產品出口商而言,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戰。
據了解,近年來,美國進口食品逐年上升,美國人消費的食品中有15%是從國外進口,而進口新鮮水果和蔬菜占了30%。據統計,目前我國輸美食品企業約2500家,2014年出口量16.96萬批,貨值74.95億美元,美國相關法規的實施將對輸美食品產生重要而深遠的影響。
為確保輸美食品貿易平穩開展,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企業:一是密切關注研究新法規,對法規內容進行研究分析,提前進行自查和整改,主動規避和防范風險;二是完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,嚴格按美國新法規要求組織生產管理,不斷完善生產設施和衛生等方面條件,確保食品衛生控制與管理符合美方新法規的要求;三是認證公司可主動參與第三方認可,通過加強與FDA的溝通和協商,積極爭取成為FDA認可的第三方審核員,指導企業做好美國FDA按新法規要求進行現場檢查的準備,爭取對美出口食品的話語權和主動權。